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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王喆)根据北京市政协围绕制定“十二五”规划协商议政工作的统一部署,教文卫体委员会就“促进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发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制约其持续健康发展的缺陷和问题也逐渐显现了出来,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市场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文艺演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市场的管理仍分属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的交叉重叠。
二、政府重政策资金扶持轻文化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我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很大,但在推动文化建设方面比较滞后,如社区文化设施配套建设还很不到位;高水准的公益性文艺演出不多;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严重等。
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定位雷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决策作出以来,各区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热情十分高涨,动作很大,但有些地区盲目追求大而全,从而出现了不同地区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定位雷同、恶性争夺资源的现象。
四、部分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落后。一些聚集区在对旧建筑进行简单的改造后进行出租,提供的只是单一的硬件,实质就是文化园区的“房产开发”。由于园区业主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租赁者,由此阻碍了以创意园区为载体的文化创意产业链的形成,致使园区可持续发展受到了限制。
五、由于文化演出场所没有被列为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演出场所不仅要按照商业设施税率缴纳房产税,而且其营业税也要按照商业和娱乐业的标准缴纳(5%-20%),高额的税收助推了高票价,阻碍了文化演出市场的发展。
六、民营文化创意企业发展还存在比较艰难。我市民营文化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本实力十分有限,即使他们手中有好的项目,也会受金融体制的制约,融资困难;每年5亿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虽然也面向民营文化企业开放,但因种种原因,民营企业获得资助的金额却非常有限。此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分文化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民营企业进入这些市场难度很大。
七、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我市在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更多的侧重于促进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而对于如何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事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则考虑较少,目前还没有任何相关的优惠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调研组建议:
一、加大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整合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旅游局、体育局等政府部门的职能,组建北京市文化委员会,以“大文化”统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文化环境。应进一步深化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尊重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在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建设。通过政府奖励或补贴等办法,积极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创作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产品,拉近文化创意产业与百姓的距离,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努力形成人人尊重原创、支持原创的文化环境。
三、通过成立集聚联盟、加强园区沟通交流等方式,建立产业集聚区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各自的主导产业定位,形成差异化的互补发展模式,实现园区之间的协同共赢。
四、规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的建设与发展,在园区内形成有利于分工合作的产业链。产业园区的功能,一方面应是为创意设计提供销售渠道,推动设计与品牌或企业相接洽;另一方面是为创意设计提供配套服务,如媒体推广宣传等。
五、将以高艺术性演出为主的文化演出场所定位为“准公益性文化设施”而非“文化娱乐设施”,通过降低高税率的营业税、退税或政府补贴等方式,降低文化演出的成本,为群众提供更多走进高雅艺术殿堂的机会。
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对民营文化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在企业融资和项目补贴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对产业聚集区内的优秀民营企业应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为他们提供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加快垄断性文化行业的改革改制,为民营文化企业参与竞争创造条件。
七、完善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系。通过发行文化彩票、出台鼓励社会企业捐助文化事业的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共文化发展。应尽快设立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八、做好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一方面要培养和引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造就国际化的文化创意产业队伍;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北漂”人才聚集的优势,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和支持“北漂”人才在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